潍坊奎文区的庄某驾车路过羊青路寿光段时,因超速被移动测速仪抓拍。庄某害怕被罚钱和扣分,就用钳子将测速仪把手敲碎,偷走了测速仪,并顺手扔进了河里。案发后,寿光民警用了两天时间才从河里将测速仪打捞上来,但价值9.3万元的测速仪已报废。目前,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9日下午1时10分许,交警大队的巡逻民警巡逻至羊青路寿光段时,发现设置在此处的移动测速仪不翼而飞。民警仔细检查发现,测速仪把手被人敲碎
为侦破此案,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调查工作。窃贼盗窃测速仪出售很不现实,唯一的可能就是超速被测速仪抓拍,为了免于处罚,将测速仪盗走。民警迅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根据测速仪被盗的大致时间,发现这段时间路过被盗现场附近的车辆只有10辆,均为潍坊市的车辆。
民警通过查询警务系统,对10辆车的驾驶人展开了逐一排查,最终锁定潍坊市奎文区的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庄某在东营市广饶县做生意,家境并不富裕。通过查询庄某的车辆违章记录,发现自新交规实施后,庄某的车辆违法行为已被扣掉9分。一旦超速10%,将被扣罚3分,扣满12分不但面临科目一重新考试,还要进行交通安全学习,驾驶证也将被降级。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民警更加坚定了庄某作案的可能。14日下午,民警通过调查,赶赴东营市广饶县将庄某抓获。
据警方介绍,庄某为了不被罚款,将交警部门的测速仪移走,在这一过程中造成测速仪毁损和丢失,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就构成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要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庄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盗窃罪,根据《刑法》246条规定,盗窃数额在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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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潍坊段启用超速抓拍、卡口拦截系统
自2008年6月1日起,济青高速公路潍坊段超速抓拍、卡口拦截系统进行试运行。这两套系统可清晰地提供超速车辆的车型、车牌、车身颜色等信息,卡口拦截系统存储的资料保存时间会在三个月以上,车辆图像数据存贮容量不少于80万辆车。
据了解,超速抓拍系统是由设置在济青高速公路全程的多个超速抓拍点组成,该系统24小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测速抓拍,一旦发现有超速车辆,将自动拍照记录,通过传输系统传至车辆超速违法数据库进行保存。卡口拦截系统包括出入口车辆检测单元、执法亭系统单元和总队数据中心单元,系统反应时间只要1至2秒,警报响得非常快,也不会影响车辆通行,系统比对识别准确率能达到80%。
超速违章,是如何处罚的?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规定: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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