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队民警在三山街地铁站旁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妈迎着红灯,淡定地穿行在疾驰的车流中。交警赶忙跑上前,将她拦下,大妈冲着交警发火“你拦我干吗?”随后,大妈不以为然地说:“闯红灯怎么了,我都闯了几十年了,要你管。”
但并不是每一位行人都像闯红灯大妈那样幸运,前几天,南京一辆玉六线公交车在栖霞区迈皋桥广场行人斑马线上撞伤两名女子,受伤的两人随后被120送往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目前七大队交警正在调查处理此事故。
据司机马师傅称他当时驾车正常行驶,车速也不快,两名女子是闯红灯的,当时在斑马线上被他撞了,随后笔者赶到医院了解情况,受伤女子称两人当时走着走着就被撞了,具体有没有闯红灯也记不得了,两人过马路时并没看信号灯。交警表示将会调取周围路口监控录像来处理此事故。目前,伤者仍然在医院接受观察。
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其内涵核心其实就是一句话,“不管红绿灯,不管斑马线,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形象、直观,却让人无奈。“南京淡定闯灯大妈”更是让人语塞!从“中国式过马路”印象看“中国式治理”,笔者想问,为什么昨天闯红灯没人管?为什么今天管反而大妈不认可?明天又应该怎么管?什么时候才能够不用管?
行人闯红灯可以说是各项违法行为中违反人数最多的一项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一直是我国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经过多年治理,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有所减少,但距离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交通管理水平还有不小差距据。尤其是国内中小城市中的行人闯红灯现象还比较严重。据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其中因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到相当大的比例,据笔者统计,在机动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发生在斑马线附近的事故要占到70%以上。
虽然没有监控等设备佐证,但根据事故双方描述,行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使要占到30%左右,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闯红灯”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一旦受到机动车的碰撞,非死即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行人闯红灯的危害,一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二是影响交通秩序; 三是严重威协别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过去由于管理手段的乏力、无奈和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争夺“路权”似乎是一种习惯;当各地对“中国式过马路”实施“零容忍”管理,根深蒂固的“中国式过马路”观念又怎么轻易改变?突然管又怎能得到认可?“中国式过马路”管理应是“引导大于重罚”,从思想转变到机制完善才是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良方;一切水到渠成,没有了“中国式病态”自然就没有了“中国式治理”。
“中国式病态”万象丛生,自然也有马后炮“中国式治理”。以近年来众多官员腐败问题为例,假若在个案发生之时,就能按照规则严格处罚,那么谁又会抱有侥幸心理呢?更为重要的是,于法律、道德之外,有一套受人情、金钱、关系左右的潜规则,打破规则平衡,伤害了社会公平,从而导致社会规则失范和失序,假若出事了可以用钱摆平让一些人根本不忌于法律的存在,或者有关系能让违法行为逃避处罚,那么谁都不会敬畏于显规则的存在,从而也对潜规则趋之若鹜。
“中国式治理”只是一剂方子,要达到最佳疗效,应该在“中国式病态”萌芽状态抹杀,既减少成本亦降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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