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然而在贵阳,一辆过期了的校车还在行驶,而且是超载行驶。
6月20日中午12时05分许,贵阳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董永良和张鹏来正在新添大道黄山冲路口执勤,一辆从大营坡方向驶来的“校车”装了很多孩子,两人于是示意“校车”停车检查。
民警发现,在面包车司机出示的车辆行驶证上注明核载11人,民警清点发现,车上挤满了18名三四岁大的孩子,还有3名老师和1名司机,实载22人。
同时,民警还发现,尽管这辆面包车车身喷涂有校车字样,但校车标牌在去年10月就已到期,不能再提供校车服务,民警当场将面包车暂扣。
据贵阳交警一大队车管所所长邵迎武介绍,从学生家到校园间接送以及幼儿、学生的集体临时出行等用车,都属于提供校车服务,须先到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然后再到辖区交警部门审核办证。这辆面包车的校车标牌在去年10月就已到期,也就表明该车已不再是校车,不能提供校车服务。
按照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将受到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同时,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将受到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交警将依法对面包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并将向教育部门通报。
有人说,校车的运营,应该有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政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对于具体的运营,可以尝试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或者通过招投标形式把校车运营委托给客运公司,由专业的公司去管理和运营,这样就不会造成“弃管”的想象。
而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授课,讲授安全逃生常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专家认为,解决校车问题,最重要的是观念问题,是把校车放在一个什么位置来考虑的问题。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也应跟上,如专门成立管理机构,推动立法等。如果认识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搞“一阵风”式的重视,校车安全问题依旧会刻不容缓,学生的生命健康更是无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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