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迈出了中国社会保险整合的重要一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会议指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会议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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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养老保险迈出第一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作为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养老保险整合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之一,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并不意外。但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离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城乡一体、整合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的路还很长,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型,这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涉及公务员体制的改革,也涉及财政预算的调整。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多年,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加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但事业单位改革总体上挑战很大。公务员养老金转型,涉及公务员整体薪酬体系的调整。
其次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这涉及在纵向上筹资、待遇水平的并轨和制度模式的并轨。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的差异是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实现筹资水平并轨,通过个人支付难度大,通过财政补贴压力大。这也是为何国务院会议仍然要求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保持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城乡人群之间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以雇员身份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公民身份为基础的社会保险,性质不同,筹资方式不同,两者的并轨将是最大的制度挑战。
城乡统一养老保险 深化改革啃掉公平养老硬骨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当然,这种真正啃掉硬骨头的改革努力,这种打破身份壁垒的持续、渐进式改革努力,更给人以实现社会平等流动的稳定预期。从农村到城市,或是从机关到企业,从一种身份转换至另一种身份,当那些资源束缚一个个减去,人们对社会流动的信心就会一步步增强,社会预期渐趋稳定,对公平、平等的社会前景有更多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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