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绥化市公积金贷款力挺1.2万户改善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对于公积金贷款,有哪些需要了解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也有权直接处置担保方的连带责任,由担保方偿还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再由其经法律诉讼程序处分贷款人的抵押物。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拍卖房等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4.00﹪,月利率3.333‰;五年以上4.50﹪,月利率3.750‰(此利率为2012年7月现行基准利率,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50万元,并且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贷款最长期限35年,并且男同志不超过6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60周岁。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经对借款人各方面情况综合审核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
绥化市公积金贷款力挺1.2万户改善居住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玉民介绍说,从2004年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贷款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公积金贷款已累计支持1.2万户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支持职工购买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10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普惠职工,营造福祉的的一项民生制度。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管好住房公积金,取信于民;用好住房公积金,造福于民”的宗旨,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扩大归集覆盖面、加强贷款投放力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继续稳居全省前列,资金利用率和贷款余额增幅在全省上游水平。2012年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2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年度计划的120%;当年新增缴存单位365户,新增缴存职工2149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78%;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已达2712户,缴存人数达15.36万人,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8%和14%;截至去年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8.67亿元,较上年实际增加4.74亿元,增长35%。全市当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亿元,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150笔,总额2.7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全市累计贷款总额达13.33亿元,余额9.0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6%和21%。
强化归集,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归集扩面工作有序开展。经过全力攻关,全市10个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工作已全面完成。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宣传,使更多的企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放开各县(市)的公积金期房贷款受理,职工在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县(市)区购买新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都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承办银行的积极配合下,公积金支取款项能够当天拨入职工个人账户,做到支取业务当日办结;贷款划款手续在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能够及时划拨放款资金,保证贷款发放时间,提高使用效率。
经过深入调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落实绥化市第一中学等单位新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享受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暂行规定》,对我市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支取政策上的较大优惠,吸引他们落户绥化,扎根绥化,为绥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绥化为了加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http://www.shjs.gov.cn/zf/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电话:0455-8216081
地址:中直大街北路128号(建行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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