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平房区货车司机何某,为了逃避警察查车而加速行驶,导致车辆翻车撞倒道路指示牌,致七旬老人被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3月6日,哈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月4日,37岁的何某驾驶着小型货车沿着平房区联盟大街由南向北行驶。一台警车行驶至何某车旁,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何某的货车上装满了货,害怕被罚款,于是他加速超车行驶,当行至平房区滨电街路口左转弯时,因车速过快导致车辆翻车,致使道路指示牌被撞倒,正在附近行走的七旬老人孙某被指示牌砸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孙某系生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致多发脑挫裂伤,脑疝形成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何某与被害人孙某亲属达成了和解,赔偿亲属28万元。“当时只想着躲避警察的罚款,脚下油门就没了准,由于我的冲动毁了一个家庭,也毁了我自己”何某悔恨地说。
为何明知超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还是会有人以身犯险呢?小编总结了一下,主要由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有些驾驶员年轻气盛,生性要强,开车上路不愿落在别人的后面,时时想着超越别人,压制别人;有的办事怕耽误时间,匆匆忙忙提升车速;有的客车驾驶员受经济利益驱使,多拉快跑,开快车等。。
二是受利益驱使。由于受目前公路货运运输车多货少、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运费偏低、治超严厉等因素的影响,一些驾驶人为多赚钱多拉快跑;客运车为争抢客源超速行驶,一旦上路就恨不能让车插上翅膀,一脚将油门踏到底让车辆飞奔出去
三是受特权思想支配。极少数领导干部和特殊牌照车辆驾驶人及部份企业老总,自认为自己在社会上有些地位,对交警的管理、超速抓拍不屑一顾,认为凭关系、凭钱能摆平一切,驾车上路目空一切,逢车必超,以显自己车辆的特殊性和良好的车况
四是开英雄车。这种情况,通常在新手身上发生,他们的驾龄通常在一至二年,驶驾水平还不够稳定,情绪也还不稳定,却常常认为自己有一定的驾驶经验,此时如有朋友、家人在一旁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驾车技术高超,往往超速行驶并采用一些违法会车、违法超车、强超抢会等违法驾驶行为,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五是新车行好路。许多驾驶员认为新车性能好,提速快,控制起来得心应手;另一方面近年来道路建设速度加快,路况较好,视线开阔。车好路好促使驾驶员产生麻痹心理,以为开快点也没什么问题,给超速行驶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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