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收支平衡周期长,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课题。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养老保险事务,依法收缴养老保险费,督促企业和被保险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健全被保险人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依法保障养老保险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依法支付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办理被保险人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的接转手续;按时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编报会计、统计报表;依法运营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向企业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养老保险的咨询、查询服务;组织推动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山西省养老保险查询由山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给上网者提供了一个快速方便地查询自己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信息的平台,您可以在线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及保险号进行在线查询。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简介:
前身为山西省劳动厅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是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1年12月,山西省劳动厅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更名为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全省11市企业养老保险的基金征缴、管理、基金调剂、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直接经办煤炭、电力、铁路、金融、邮电、水利、有色、民航等八个行业和转制事业单位的108.3万人员(其中:在职81.8万人,离退休26.5万人)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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