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险业不断占据热搜
“重大疾病保险将迎来十年来最大变化。年内相继在保险业内和社会开展征求意见后,5日,中保协、中国医师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新规范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赔付条件更为合理。另一受关注的疾病是原位癌,此次新规范仍未将其纳入重疾范围。二是明确过渡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确保重大疾病保险新老规范平稳切换。”
其实,重疾险新规近几年一直在不停发生动作,从去年开始,很多保险同业就趁机蹭了一波“停售”热潮。
一直到到今年的7月1日,重疾险新定义的修订停止面向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重疾新规的推进开始紧锣密鼓,至此,新规指日可待,新规执行的具体时间备受关注。
10月23日,重疾新规终审方案通过,走银保监会内部流程。
11月5日,重疾险新定义发布,旧重疾险定义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至此,重疾险新规尘埃落定。
这次重疾险新规修订在保险业是名副其实的大动作,距离上一次时隔13年,新规定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的25种重疾定义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适度拓宽了保障范围。
由于“新规”明确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在过渡期(2021年1月31日)结束后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现有的重疾险最多只能再卖几十天、炒了一年多的“停售潮”这一次真的来了。
随着重疾新规的发布,各保险公司又要为升级改造“明星产品”、全新推出新产品而忙活了,然而在新旧交替的过渡期,新老保单怎么赔的问题同样成为了消费者们担忧的问题。
1.新规来了,旧保单怎么理赔?
新规生效后,如果新规中对消费者有利的状况发生,保险公司会直接按新规执行理赔,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但是,根据2019年12月实施的《新健康险管理办法》的第23条:
“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也就是说,此条表明,当旧保单以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确诊疾病了,保险公司也不得拒赔。
当然,在2007这次并不是重疾险第一次面临新旧规则衔接的问题,历史上曾出现过“从宽赔付”:
2007年,首版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及使用规范出台时,也面临着类似的过渡问题。当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对新老保单过渡问题不会制;定具体细则,由各家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2007版重疾定义下发后,信诚人寿(现中信保诚人寿)、中意人寿、合众人寿和人保寿险4家保险公司做出了“从宽赔付”的承诺,对外表示重大疾病保险老保单理赔将采取“从宽”原则。
所以,此次在新规之前投保的客户,也不必太过担心。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新规还是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旧保单遵照旧合同约定”原则来进行赔付。
2、旧产品特别适合自己可是怕吃亏怎么办?
对于新规,很多朋友会下意识的想,新规后重疾险价格会下降,那么到时候再买也来的及,如果价格下降很多,那现在买了岂不是很亏?
小助手只能说,未来重疾险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但不会大幅下降,而且一些经典的老产品在未来市场上也许真的会消失。
比如,甲状腺癌的赔付是新规之后再也没有的。目前重疾产品中,只要确诊甲状腺癌,即可按大病保额赔付,而新规中甲状腺癌I期或更轻分期归为轻症,赔付不高于保额30%。在之前能拿到50万的理赔金,新规之后投保只能按轻症拿到15万。在意这些相关赔付的最好还是在新规实施之前买足保障。
最后
不论是新规前和新规后购买,从自己的需求出发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
最后开心保小助手建议您,要冷静对待停售炒作,千万不要被目前一些渠道“炒停售”的行为所引导,不能因为便宜了或者规则改变了而盲目购买,而是要从自己的需求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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