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大庆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缴纳将从11月1日开始。由于参保政策有调整,参保人员在续保缴费时需注意以下6条事项:参保人员缴费时,需先到参保社区领取缴费通知单,然后到指定的龙江银行进行缴费,并将缴费的回执单交到社区,社区医保专管员将依据缴费回执单,对参保人员进行续保登记,以保证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续保人员需持户口本原件进行户籍认证,外迁入户籍但在参保后又迁出本市的人员,将不允许续保。
2011年7月1日后从外地迁入本地的人员,需在户籍迁入满一年后才可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有欠费的人员需在补缴欠费后进行续保,并从保费到账当月开始进入半年的待遇等待期;办理新参保的人员需缴纳全年保费;大庆市区农村户籍(不含四县)的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7月1日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限额已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1万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续保缴费时,需在领取缴费通知单的当天进行缴费,以免给医保专管员的登记工作带来不便。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