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市结合实际,于2009年11月制订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地推进和带动了新农保工作在全市的广泛开展。截至去年10月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适龄人口参保基本全覆盖的目标。
但在推进和巩固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协作不够;二是舆论宣传不到位;三是社保体系较为繁杂;四是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五是统筹层次低。为进一步推进新农保工作健康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健全经办体系。努力做到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有条件办事、按规则办事。
二、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农民对政策的认知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重点宣传新农保政策的意义、参保程序、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努力做到让农民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
三、细化制度设计,实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衔接。根据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现状,在进行新农保制度设计时,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保人职业的变化,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转换的具体详细办法。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
四、调整新农保政策,充分体现多缴多得。应充分体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鼓励和调动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积极性。
五、提高统筹层次,确保新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要逐步提高新农保基金统筹层次,努力实现由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真正使基金产生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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