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相关规定,我省各地正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现将全省各统筹区(不含省本级)截至4月15日的业务经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全省已有6871家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数32.63万,其中在职缴费20.9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职)人员11.71万人。从省本级来看,参保单位323家,在职缴费3.15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4万人;从各市县来看,参保单位6548家,在职缴费人员17.8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61万人。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杭州市本级、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宁波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温州市本级等32个统筹区,成立了专门的经办机构或在经办机构内部增设业务科室,进一步加强了经办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方面,全省各市县共明确25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业务经办工作,其中新增编制166名,系统内部调剂88人。此外,嘉兴市本级、桐乡市、嘉善县等统筹区增加人员编制的申请正等待有关部门审批。三、基金支出户银行开设情况全省除省本级外,已有85个统筹区开设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磐安县、衢州市龙游县、台州市本级、椒江区、路桥区、临海市等16个统筹区尚未开设支出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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