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停机公告
因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测试工作需要,2020年12月25日18时至12月27日6时,吉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停机。期间,暂停全省异地及本地结算服务(包括住院登记、出院结算、备案等)。12月27日6时恢复直接结算业务。
为降低系统切换给参保患者带来的影响,由各级经办机构及所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做好解释工作。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2020年度省直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须知
一、关于省直参保人员结算服务
(一)年终结转期间,省直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停止服务,省直参保人员将不能进行信息系统购药、门诊、入出院、过方等操作。
(二)在2020年12月底治疗结束的参保患者,须于系统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费用额度等累计计入2020年度。如需跨年度继续治疗的患者,无须强制出院,可跨年治疗,费用额度等累计计入2021年度。
(三)正在住院治疗且2020年12月31日18时不能出院的省直离休干部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以下手续办理年终结转:
1.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住院治疗的离休干部及二等乙人员,在2020年12月30日前办理住院费暂结手续(不是办理出院)。2020年12月30日前发生的医疗费在原选择的定点医院报销。办理住院费暂结手续后仍需住院治疗的,由代理人到新选择的定点医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各单位要通知正在住院治疗的离休干部及二等乙人员,如欲变更新定点医院,需在2020年12月30日前办理住院费结算手续,于2021年1月1日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治疗。办理住院费结算手续后因病情较重暂不能转入新选定定点医院,需继续在原医院住院治疗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由代理人在2021年1月8日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院办理审批手续,医疗终结后,到新选定的定点医院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3.未按上述规定办理,2021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或其单位承担。
(四)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18时前完成本月待遇结算工作,避免出现定点机构不能进行月结算或参保人员待遇受损的情况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相关费用由定点机构承担。
二、关于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结算服务
(一)结转事项
1.参保职工
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全省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将停止服务,省内及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将不能进行信息系统购药、门诊、入出院、过方等操作。在2020年12月底治疗结束的参保患者,须于系统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费用额度等累计计入2020年度。如需跨年度继续治疗的患者,无须强制出院,可跨年治疗,费用额度等累计计入2021年度。转诊患者如中途结算,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城乡居民
(1) 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险及兜底扶贫涉及跨年度待遇政策调整时,要及时告知本地和办理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政策调整内容,自行决定是否出院:按出院时间点计算待遇和累计年度;人员身份变更的,按出院时间点计算待遇和累计年度;单病种按照结算时间点计算待遇和累计年度;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扶贫都是按照结算时间点计算待遇和累计年度。统筹区变更的,必须结算。
(2) 系统停机期间,所涉及的参保人员将不能进行信息系统购药、门诊、入出院、过方等操作。
(3) 到省外就医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以出院登记时间为享受待遇年度支付待遇。
(4) 2020年12月30日后出院且2021年1月7日前同一参保统筹区同一医院同一病种入院的转诊转院参保人员,省局统一变更转诊转院有效性标志。
(5) 停机期间需入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可先办理现金入院,系统启动后办理现金转医保操作。
(6) 停机期间门诊和购药患者,可现金就医购药,系统启动后办理现金退费、医保收费操作。
(7)各地请复核城乡居民系统中门诊慢、特病审批有效期,如各地由于政策和业务流程等原因产生的系统中有效期与实际业务要求不符情况,需要省局支持调整的,请于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试点推进组。
(二)停机时间
1.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停机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2时—2021年1月1日6时。
2.省直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8时-2021年1月1日0时。
3.长春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号15时-2021年1月1日8时。
4.吉林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8时-2021年1月1日5时。
5.四平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30时-2021年1月1日6时。
6.辽源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时-2021年1月1日8时。
7.通化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7时-2021年1月1日9时。
8.白山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9时-2020年12月30日0时。
9. 松原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0时-2021年1月1日0时。
10.白城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20时-2021年1月1日0时。
11.延边州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时-2021年1月1日7时。
12.长白山管委会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7时-2021年1月1日8时。
13.梅河口市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8时-2021年1月1日6时。
14.公主岭市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停止时间2020年12月31号15时-2021年1月1日8时。所有住院参保人员强制出院结算。
2021年度吉林省城乡居民
参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过期补缴需等待3个月!
2021年度吉林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
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征缴期持续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吉林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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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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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吉林省户籍居民、持有吉林省居住证且未在省外参保的居民、省内全日制在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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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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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居民:每人每年320元。
2.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200元。
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个人不缴费。
4.普通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190元。
5.大中小学生、18周岁以下人员中的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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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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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对所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50元。
2.在上述基础上,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3.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给予130元参保资助。
上述补助、资助资金随个人缴费一并划入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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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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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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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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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缴费人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未参保缴费人请先到各地医保部门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1.银行窗口:可办理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
2.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关注“吉林税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税缴费”按钮,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功能,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4.支付宝:支付宝搜索“城市服务”,点击“税务”后选择“吉林税务”,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5.移动POS机缴费:在代收单位开展代收工作期间,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开发的移动缴费POS机完成刷卡缴费。
原标题丨吉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停机公告、2020年度省直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须知、2021年度吉林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进入倒计时!过期补缴需等待3个月!
来源丨吉林医保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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