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补贴”是我市今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项目于9月启动,目前,全市共有14.65万人参加大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截至10月14日,保险承办机构已接到有效报案65件,累计赔付3.14万元,待赔付50余万元,真正为残疾人减轻了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
1个月来接到有效报案65件
今年9月,大连市残联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为大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承办机构,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意外险保障服务。保险期为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目前,全市共有14.65万人参保。
截至10月14日,中国人寿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共接到咨询电话9000余通,主要咨询内容以保险责任以及理赔事项为主。累计报案69件,有效报案65件,其中意外医疗责任55件,死亡事故5件,其他事故5件。已决理赔6件,累计赔付3.14万元,未决59件,待赔付50余万元。
被保险人薛女士因意外摔伤住院治疗4天,累计产生医疗费用23366.01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2955.87元,个人负担补助437.7元。个人承担部分为9972.44元,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保额为8000元,此外还有住院津贴(50元/天)、住院生活津贴(100元/天),因此,薛女士累计获赔8600元。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通过一个多月的意外保险保障服务,得到了市残疾人的认可,尤其是已获理赔的残疾人,真正地通过这一惠残政策,减轻了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和生活负担。重点人群可享额外保障内容
大连市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对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经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罹患甲、乙、丙三类法定传染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传染病导致的身故;对残疾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食物中毒事件产生医疗费用等多种情形给予赔偿和保障服务。
此外,对特殊情况给予重点关照。对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及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内容,如突发疾病身故一次给付保险金3000元;对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新增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2000元,对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还需自费2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000元等。
鉴于残疾人群的特殊性,承保公司简化理赔手续,为残疾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分地域设置专属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协助各地域参保的残疾人进行报案和理赔;为全面降低其搜集理赔资料的难度,所有理赔资料均可采用电子版形式提交,开通简化赔付程序的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提高理赔时效,确保将这项惠残政策落到实处。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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