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布尔津县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布尔津县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和经办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布尔津县共有1887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目前共设有14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30元,县财政补贴30元。对选择100元以上(不含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鼓励,按照每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每年增加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据介绍,从今年1月起,布尔津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至每人每月125元。由中央财政补助70元,自治区和县财政补助55元。农村居民自治区财政补助13.5元,县财政补助41.5元;城镇居民自治区财政补助27元,县财政补助28元。截至目前,布尔津县已有4021名城乡居民享受到养老保险政策。此外,布尔津县还建立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4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对重度残疾、低保A类、农村“五保”、优抚对象缴费困难群体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今后布尔津县将在整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上加大力度,规范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搞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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