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租赁租金一般计入"租赁收入",但当租赁资产是房子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解答:
“租赁收入”这个科目,通常是以租赁为主业的租赁公司使用的。
对于不是以租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在会计核算租赁收入时,通常都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作为一般不是以租赁为主业的企业,出租房屋只是顺带业务,所以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补缴社保影响个税吗?公司帮员工补缴几年的社保和公积金,影响已申报的个税吗?若影响,怎么申请退税,求解?
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依照规定缴纳并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住房金,可以在实际缴纳的年度的综合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权责发生制”,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因此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以前年度进行“追补”扣除,也就不存在以前年度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问题。
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只会影响实际缴纳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果在实际缴纳前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而没有扣除的,导致全年多交税金或后续月度补缴社保和公积金没有扣除完,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进行不扣扣除,然后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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