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6月18日消息(记者张檬)6月18日,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1日,天津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着力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制度设计、政策完善、服务承接等各项工作,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让更多百姓享受到“老有所护”的政策红利。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是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后的第六项社会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部署,也是天津市2021年的20项民心工程项目。2020年9月,天津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目前已顺利完成试点“1+11”配套政策制定、委托经办管理体系构建、重度失能集中评定、护理服务承接等工作。
发布会上,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就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参保范围与筹资标准方面,在试点阶段,天津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目前,可覆盖约61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90万人,退休职工220万人。未来,也会适时将参保对象扩大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护险单位缴费为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不额外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
享受待遇人员范围方面,经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失能评定费用每人每次200元,试点阶段,暂时从长护险基金中列支,无需个人负担。
报销项目和待遇标准方面,天津市长护险服务项目共27项,其中,基础护理服务项目16项,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覆盖非治疗性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重度失能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入住养老院等接受机构护理的,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0%,个人负担30%;在家接受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
费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凭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长护险待遇。其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按月结算,让参保人员更加便捷地享受待遇。
发布会现场,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也结合自身职责,围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相关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介绍,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步,天津市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工作,加快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承接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百姓切实享受到医保改革的实惠和便捷。
关注解答:百姓如何享受到长护险惠民政策?
天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介绍,目前,学术界将失能情况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按照国家和天津市长护险政策,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重度失能人员才能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护理机构提交失能评定申请,不受户籍地、居住地、参保地限制。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后,定点护理机构将对其失能状态进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失能评定机构将会安排失能评定人员入户(或入院)开展失能评定,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重度失能人员“足不出户”就可完成失能评定。
但需说明的是,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不同于养老福利政策,并不发放现金补贴,重度失能人员相关护理费用,在长护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还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体现社会保险责任共担原则。
本文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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