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因为投保人本身的粗心大意及其保险营销员的经常换工作,促使一些选购商业保险的群众手上的保单变成了“弃儿”。对于此事,保险专家提示,一份商业保险在无效2年以内,投保人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大城市群众窦老先生于2002年在大城市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了一份长期性重疾险,缴费限期大概20年。依照和保险公司的承诺,窦老先生必须每一年的6月份交纳保险费用,而且容许他有60天的缴费缓冲期。过去了缓冲期,他都还没缴费,依照承诺将视作保险合同无效。
前不久窦老先生在家里梳理物件时,忽然发觉了这一份商业保险,早已过去了2个半月没缴费了。看见这一份无效的保单,窦老先生感觉很遗憾。
对于此事,新闻记者资询了保险公司的权威专家。平安人寿济南市子公司的孙负责人表明,像窦老先生那样的状况,他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依据要求,在保险合同无效的2年内投保人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而现阶段窦老先生的保单只是过去了两月。
新闻记者掌握到,申请保单复效时,投保人应当出示身心健康声明书或特定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的常规体检报告,交清无效期内的保险费用及贷款利息等有关花费,就可以修复保险合同法律效力。可是,必须留意的是,无效保单尽管能够在2年内申请复效,但在复效以前,一旦保险受益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担负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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