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从今天开始,济南市将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今年以来发生的大病合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最高补偿20万元。报销的时候,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按病种补偿,参保人员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按73%的比例进行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7%的比例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按额度补偿,参保人员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疾病住院、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进行补偿。 比如,张三住院费用总共花了30万元,基本医保先报销了10万元,个人承担20万元,其中有3万元不属于合规医疗费用,剩下的17万合规医疗费用就进入了大病保险补偿的范围。1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这9万元报销一半,也就是4万5,10万到17万之间的这7万报销60%,也就是4万2,最后加起来,总共报销了8万7。张三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有8万3。 咨询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需提供的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城区市民可以拨打电话82095519进行咨询。历城、高新咨询电话是81908017,长清区87208529,商河县84884788,济阳县13006596307,平阴县55528171,章丘15764123936。 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开始报销 每人每年最多补偿20万 济南新闻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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