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上海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三)

loadingloading
[提要]第十一条(缴费比例的过渡)企业缴费比例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从1995年起,第一年的缴费比例为百分之十七,以后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至1998年达到百分之二十五点五。第十二条(费用

第十一条(缴费比例的过渡)
企业缴费比例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从1995年起,第一年的缴费比例为百分之十七,以后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至1998年达到百分之二十五点五。
第十二条(费用列支)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在职人员工资收入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缴费办法)
企业每月应按规定时间到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本企业和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核定数额如数缴纳。
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结算)
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储存额应每年结算一次,并向在职人员出具养老保险费缴纳清单。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内容)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在职人员实际缴费的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百分之一百五十的部分)的百分之八记入的数额;(3)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五记入的数额。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随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作相应调整。
购买可直接登录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