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门户网站的问答平台,有网友发帖,询问如果我在保险公司超额投保家财险,万一出险是否就能超额获赔?
有一些网友的答复虽然不太友好,但很明显发帖人不了解保险常识。其实,很多人都存在着投保误区。在一些人看来,如果家庭财产可以投保,那么保额应该越多越好,这样如果出现意外,就能从保险公司处得到更多钱财。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由此,《保险法》早已明确: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借超额保险牟取不当得利,确保财产保险的赔偿只是以补偿被保险人损失为目的,以防范道德风险。
据了解,当前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超额投保的情况,出险后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投保人明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没那么高,却依然虚报价值,并以较高的数额作为投保金额,企图将来获得不当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二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投保金额差不多,只是因为标的的市价自然下跌,以致发生事故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此时,保险公司是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且保费不予退还。
可见,在投保家财险时,保额应科学地确定,先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避免超额投保,不要一味的认为越多越好,否则只能是既得不到超额保障,又多花冤枉钱倒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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