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已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进行调整,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根据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20%的,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据了解,全市1600余家单位缴费比例都在调整范围内,半年降低1个点后,预计将为企业减少约1600万元的支出,而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将不受任何影响。降低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举措使企业得到了实惠,在保障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基础上,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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