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7月起,游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全面启动。区财政局主动作为,大力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本地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围绕“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科学把握好具体的政策尺度,量力而行。
二是千方百计落实好补贴资金,保证制度的顺利建立和健康运行,确保各级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区财政安排前期启动资金60万余元(包括宣传、办公设备的购置等),后按各镇乡参保人数给予2元/人工作经费补助,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切实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按照国家省市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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