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广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提至300元/月。
相关办法昨起征求意见,仍未缴费的明年底前仍有最后补缴机会广州拟修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个人缴费标准上限将由13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同时政府补贴年限也不再局限于15年。
昨日,修订后的新办法《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新办法)在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可于11月21日前反馈意见。
缴费上限提高个人缴费最高300元缴多缴少自选广州2012年实现城乡养老并轨,截至今年9月,共124万城乡居民参保,其中42万人享受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559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150元/月。
目前实施的是2012年8月颁布的《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为七档,第七档缴费标准最高,为13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也分为七档,最高的第七档补助标准为60元/月。
新办法维持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前六档不变,第七档则调整为:个人缴费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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