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高新区下发文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每人每月调增5元,调整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为97.45元,年满80周岁的为123.87元,年满7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位列淄博全市第一。调整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算起,高新区将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补发。
据高新区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是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吸引更多年轻居民参保续保,积极推进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过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近日,淄博市高新区出台文件,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
调整后,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为71.04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为97.45元,年满80周岁的为123.87元。年满7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位列全市第一,调整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目前,高新区社保处通过加强与财政局沟通联系,做好财政补贴资金测算,确定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严格审核待遇领取条件,加班加点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补发,目前已为14500余名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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