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省老龄委副主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凤岐为组长的省考核组莅汕,对我市2010—2011年度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进行检查。记者从有关座谈会上获悉,我市积极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按时足额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1月起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市将在2015年前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进一步推进老年人优待工作。副市长林依民出席座谈会。
我市强力推进养老保障工作,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加养老保险76.22万人,2011年全市社保基金征收33.6亿元。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实现新突破,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障制度。至2011年底,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13.7万人,社区管理率70.9%,全市参加新农保人数67.5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待遇达到1122元。 据悉,市社会福利中心目前已筹集资金5131万元,已完成一期征地手续,有关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我市正抓紧出台《汕头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拟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和新增床位补助,从政策上鼓励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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