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泸州市叙永县水尾镇人民政府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三职干部、大学生村干部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水尾镇拟任镇长骆国洪传达了叙永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的会议精神,对水尾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了相关安排部署后。叙永县社保局农保股工作员杨安芬对全体参会人员就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参保年限、参保档次、政府补贴、个人帐户资金组成、领取养老保险金必须具备的条件、养老金待遇等政策、知识进行了详细培训。水尾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人周华就相关的业务工作进行了详细培训。
最后,水尾镇党委书记叶继东强调:全体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全镇机关干部及村干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全体人员要结合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统筹开展好当前水尾镇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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