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式批复牡丹江市四城区和部分县(市)为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争取,近日,人社部下发〔2011〕78号文件,正式批复牡丹江市开展2011年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试点启动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试点启动后,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县(市、区)比例将达到9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
其中批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东宁县、林口县、绥芬河市;批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东宁县、林口县、绥芬河市、宁安市、穆棱市。两项国家级试点的开展,对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养老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实施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重要基础工程,直接关系到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下步工作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提高经办水平,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确保牡丹江人民群众得到最大限度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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