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坚持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
问:哪些年龄段的人群应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答: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问:我省最后一批试点县市区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是怎样的?
答:中央财政对22个县市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55元,省级财政每人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5元;省级财政对22个县市区参保缴费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市州、县市区政府可对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制定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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