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记者从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获悉,经办中心将于11月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年审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除各办事处、榆阳镇的待遇领取人员外,其他乡镇有在市区长期居住的,也可直接到经办中心进行年检。规定时间内未年审停发待遇据悉,2012年度年审定于11月在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站、所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各自工作安排确定。待遇领取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在规定时间到各乡镇、办事处或经办中心指定地点进行资格认证。经办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审或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将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待日后通过资格认证后再恢复发放,停发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李永洲说:待遇领取人员均为老年人,为了方便他们参加资格认证,从今年起,除各办事处、榆阳镇的待遇领取人员外,其他乡镇的待遇领取人员在乡镇居住的,在参保地乡镇参加资格认证。在市区长期居住的,可直接到经办中心进行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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