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补偿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坚持补偿原则主要有两项意义:
第一、达到公平合理。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一方面,被保险人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充分补偿的权利,使得保险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实现,另一方面,实际损失不能比赔偿数额低,让保险公司利益受损,而被保险人从中获益。损失补偿原则可以约束双方,既能得到合理保障,又能履行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公正的原则。
第二、使道德风险得到减少。如果被保险人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他们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无损失不赔偿,如果有损失,以损失量进行补偿,不能比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高,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一些故意破坏财物或者伤害被保险人而额外获利,从而有效抑制了道德风险。
那些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补偿原则一般适用于财产保险当中,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也适用该原则。不管是事后报销型医疗险还是保单直付型的医疗险都遵循损失补偿原则。
但其他给付型产品则不包含在内。因为无法用金钱衡量人的生命和健康,所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确定寿险、大病险、意外险这类产品的保额,原则采取自愿投保,保额越高,到时候,保险公司给付的金额就越多。而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投保人持有多份保单,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可按照已经购买的保额获得多重理赔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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