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为农民养老保险上“保险” 2007年11月16日01: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你们针对农民养老保险费所作的调查报告很及时,建议的措施切实可行……”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委领导在该市检察院调研工作时如是说。
2003年1月,张家港市在江苏省率先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该制度实行时间不长,涉及面广,在农民养老保险费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盲点,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今年6月,张家港市检察院就查办了一起挪用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案件。某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李某利用协助政府收取农民养老保险费的职务便利,2004年以来先后多次挪用其所收取的农民养老保险费100余万元。今年5月,因累计亏空40万余元,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农民养老保险费上交社保部门,李某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赃款。
本案涉及农民600多人,其中近200人因李某的行为造成脱保。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针对农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该院组织人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挪用农民养老保险费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对农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全程加强监督管理等四条建议。6月22日,这份调查报告上报后,引起张家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该市社保部门会同有关乡镇迅速对农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7月中旬,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社保部门出台了《〈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补充意见》。
对于因李某的行为脱保的近200位农民,该市市、镇两级财政部门迅速将有关补助划拨到位,社保部门随即为他们办妥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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