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被纳入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这是龙山县继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后又被列为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该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正式启动,这标志着龙山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
龙山县地处湘鄂渝边区,全县总人口近60万,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有近40万。是典型的 老、少、边、穷 地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实施的重大惠民政策,将直接使全县各族人民受益。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龙山籍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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