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进行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市于2011年7月1日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仅2014年,就为29.6万名参保居民发放养老金0.7亿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去年开始,市人社局着手两项制度合并工作,力求从制度上、政策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从而推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统一设定从每年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缴费补贴与缴费档次成正比,鼓励多缴多得。
对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策倾斜,以减轻其家庭生活负担。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有效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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