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实施之日起,距我市领取居保待遇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不足15年,未按规定逐年不间断缴费的,可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办理享受居保待遇手续;不愿补缴的,应延长缴费满规定后再办理享受居保待遇手续。1、所需材料: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地点:白宕社区办公室3、办理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20日4、注意事项:①、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到龄没有参加居保的人员也可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②、2011年前的参保缴费年限不能抵扣2011年后中断缴费年限。 ③、2015年到龄中断的人员需今年缴费后才可进行补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