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共年金不同的是,职业年金计划不是政府行为,而更多地表现为企业行为。它一般被企业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即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报酬管理或员工福利进行安排。雇主为了吸引和留住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向雇员提供一笔年金,这既是对公共年金收入的补充,也是企业对退休雇员的一种奖励基金。同时,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的宗旨之一应是吸引和留住为实现企业目标所必需的人才,职业年金一般实行“差别待遇”,越是重要岗位上的员工得到的年金越多。 除了少数国家职业年金计划由国家强制推行外,大多数国家都是自愿性的。因此,企业是否建立职业年金计划,完全由雇主决定,或者由集体谈判决定,即取决于雇主和雇员协商的结果,政府很少参与计划的设立。这也就决定了职业年金计划在管理经营上有很大的自主权。 职业年金计划的建立与企业的经济实力紧密相关,因为职业年金大部分由雇主单方面出资或雇主出资占主要部分。少数工业化国家由于政府的强制性规定使职业年金覆盖率达到100%左右,其他国家的职业年金计划覆盖率平均只有50%左右,集中在较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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